扫一扫 关注我们

【专家视角】金融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首页标题    行业引领    【专家视角】金融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金融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首届“清华五道口碳中和经济论坛”中,围绕“金融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主题进行观点分享。

他提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市场驱动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要从提供融资保障、助力价值变现、推动价格发现、促进价值增值、引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他表示,我们要借鉴国内外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成熟实践经验,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要客观面对目前存在的制约因素,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产权机制、加快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健全风险缓释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以下为王信发言实录: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今天下午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交流金融支持碳中和的相关的问题。我向大家主要报告“金融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生态环境的维护对环境非常的重要,同时对实现“3060”目标也非常重要。森林、海洋植物,包括红树林的沼泽等等,这些生态对吸收碳、实现“3060”目标非常重要。一方面需要我们减少排放,另外一方面增加碳汇、碳吸收,这需要两方面同时用力,对实现碳中和是至关重要的。

我今天主要向大家报告四个方面的内容:

  • 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理。

  • 国内外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经验。

  • 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约因素,存在着的一些主要的问题。

  • 政策建议。个人的想法和一些政策建议。

刚才已经和大家简单的报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碳中和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今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这是一个顶层的设计。对于下一阶段指导生态产品价值的保护和价值的实现是顶层的设计的文件,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支持是非常的重要。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和市场驱动型两大类政府主导型包括生态保护和补偿以及政府购买。生态保护和补偿是指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适当补偿生态保护支出成本。政府购买是指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向有关的市场主体进行购买,对他进行补偿。

市场指导型在很多的国家尤其是发达经济体用的很多,因为他们的金融市场相对发达,而且也比较早的进行碳市场的建设。市场主导型包括生态产业化经营和权属交易。生态产业化经营是指运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例如,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权属交易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碳汇权益、排污权等生态产权交易体系,最熟悉的是碳排放权交易。权属是生态产品如何定义、如何核算,更重要的是如何确权,归属于它的所有权、它的产权到底怎么样,这对于市场的交易和流通是非常基础性的工作。

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总共包括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提供融资保障。这是金融最重要的,通过银行、金融市场债券、股票融资等方式,来支持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二是助力价值变现。这是非常自然的结果,能够使得它真正的有价值,使得更多的人来从事生态产品的发现、利用、交易等等。三是推动价格发现。通过金融市场的金融衍生工具,例如期权、期货等金融工具,来实现价格发现。四是促进价值增值。五是引导生态环境保护。这是第一方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二方面,国内外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经验。国际上已经有不少成熟经验,同时也高兴的看到,中国各个地方也正在积极的进行生态产品的价值的实现来更好地进行生态的保护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例如,经过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牵头进行的绿色实验区,现在是在六省、九地进行绿色金融的实验区,各个地区积极地探索,其中也包括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有一些尝试,是值得向全国各个地方推广。

从国际经验来看,哥斯达黎加生态补偿基金模式是在《森林法》、《公共服务监督法》、《生物多样性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了管理框架和价值实现的框架,通过税收和生态环境使用付费、国际组织捐赠、技术援助、资金支持等,将这些资金都集中起来设立了生态补偿基金。对于履行造林、森林保护、森林管理等相关的活动,通过国家森林基金给予补偿,有利于更好地进行森林的开发和保护。

美国“湿地银行”模式,涉及到湿地的保护,因为湿地对于生态的保护,对于碳的吸收也都是非常重要的。“湿地银行”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其实是有关湿地保护或者开发、利用项目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关的湿地的项目可以进行登记、确认、进行相关的价值的核算,更重要的是可以进行市场的交易。在这个过程中,湿地项目的平台就可以在有关项目的价值核算基础上,向金融机构展现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吸引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湿地项目要经过专业、科学的认证,所以有审核的小组,包括环保署等有关的部门来进行有关项目合理性和前景相关的审查和监督。通过和平台、企业、银行签订协议书来进行融资。最后,湿地的开发者可以作为买方去购买湿地的信用。湿地的项目平台是作为建设者、作为卖方来提供信用,从而通过金融的手段来盘活相关的资产,达到保护湿地、开发湿地的作用。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通过碳市场来形成合理的碳价的机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随着中国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的顺利推进,而且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加入到碳排放权市场中,中国市场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无可置疑的是,欧盟的碳排放权市场依然是世界上谈论最多的、经验最丰富的,碳价的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权市场。通过总量管制和配额市场交易化制度,金融机构广泛参与以及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有助于更好地发现合理碳价。

大家知道现在欧盟的碳价一吨大概是五六十欧元的水平,中国现在统一的碳市场只有几十人民币一吨。这样的话,对于减排的激励和约束的效果是不太一样的。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和吸取。现在还是以财政的转移支付为主,包括纵向的生态保护补偿和横向的生态保护补偿,纵向指的是上一级的政府对下一级的政府和机构进行补偿,横向的是同级之间的进行补偿。涉及到天然林的保护和退耕还林的工程,涉及到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一些资金的支持来进行补偿,从而给予相关的保护者更多的激励,提高他们的可持续性。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在我们只有电力一个行业,将来肯定会逐步扩大到其他的行业,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加入到碳排放权的市场中。

在地方层面,刚才说了我们有地方的绿色金融实验区。同时在生态保护的实验区方面,浙江丽水和江西抚州在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试点,探索形成了生态产品变生态资本的“生态贷”,经过确权、经过核算之后,它可以以此为抵押,以此为资产来申请银行的信贷。

浙江安吉是著名的“两山理论”发源地,探索形成了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的“两山银行”的模式。“两山银行”和美国的“湿地银行”差不多,并不是真正的银行,实际上是在安吉的一些生态项目要进行产业化运营,通过合理安排来获得银行贷款,把相关项目的开发者、银行和项目的受益者等相关主体的利益结合起来,从而提高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

广州开展碳市场和普惠金融工作相结合的碳普惠减排项目,也是通过一些林业的项目来折算成有价值的产品来获得金融的支持。

浙江丽水“生态贷”的模式,首先要进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它有一套科学的办法来进行核算,例如,空气、水等生态产品如何定价,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挥牵头、引导、认证、标准设定这样的重要作用。
浙江安吉“两山银行”模式也是类似的,对相关的资源进行摸底、核算、招商、运营、获得金融的支持等等。

广州现在有一个碳排放权的交易所,而且现在广州也刚刚成立了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有望在后边的碳金融产品,尤其是期货产品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推出更多的金融的产品。

第三方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问题应该说,相关的发展空间还非常大,但是我们需要面对和及时解决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最重要的底层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面。

一是还没有全国统一的针对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涉及到相关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范相关做法的一些系统性、整体性的法律法规、专门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

二是产权确权机制不够完善。归属于谁?谁有权来进行处置获得相关的收益?这是非常的关键。碳汇等生态产品产权缺失都是一些突出的问题。

三是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刚才提到要对生态产品进行估值,包括一个地区整个生态总值到底是多少。现在也有一些机构评出来一些价值,但是它的权威性不够,往往金融机构认为偏高,对于他如果用这些来进行抵押贷款,他可能会面临风险等等,这些都是制约金融产品开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四是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例如,现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在有很多的观点是需要增加金融的属性,应该要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到碳排放交易权市场。不管他是作为开展经济受托的业务,还是他可以直接的进行市场的交易,买卖金融的产品,这些都是可以探索。相关的金融产品包括现货的产品、期货的产品,现在还是缺失的。我们金融监管部门也呼吁,期待着和相关的部门、主管部门一起共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的发展。

五是风险缓释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多数生态项目属于中长期的项目,如果风险分担、缓释机制不够健全的话,包括担保机制、抵押品机制不够完善的话,银行就会望而却步,因为它长期的贷款的风险或者是其他的投资风险会比较高。

六是市场主体培育机制不够完善。不管是从供给方还是从需求方,主体都是较为缺失,社会的意识和相关的经济主体,包括金融机构,进行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他所应该扮演的角色还需要进一步加深认识和提高能力。

第四方面,政策建议。如果我们讨论和分析了相关的存在问题,下一步需要做的事情,相对来讲就会比较清楚。

一是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现在我们有非常好的条件,全社会越来越重视绿色低碳的发展。有了这样逐步形成的共识,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都是非常重要的。还包括建立全国性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的专门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税收等生态环境使用付费机制。如果大家都很免费的使用,就会可能过度使用、过度利用,从而破坏生态,对于“3060”目标的实现也是非常不利的。

二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产权机制。这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包括生态产品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这些都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加快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刚才也已经提到了,除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以外,其他种种的,包括排污权、用能权等等都可以推动把它变成某种的具有价值、具有金融产品属性这样的一种做法。

四是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更好地分担风险,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来参与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这项重要的工作中来。

五是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在供给方面,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等来投资生态项目,甚至包括长期的机构投资者,比方说,商业的保险公司,甚至是养老保险基金。当然是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都可以广泛地吸引社会资金来助推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需求主体方面,加大对消费者生态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促进消费习惯“绿色转型”,这些也是非常的重要。

六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只要有一个好的市场环境,如果有好的碳的价格和生态产品价格,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自然就会发挥它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来推出各种各样金融的产品,包括贷款、包括股票、包括期货产品、包括保险产品等等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我们有好的经验以后,可以及时地进行总结和推广。因为我们国家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不太一样,但是也有一些共性的地方,都可以相互的学习来吸取经验和教训。以上是简要地向大家报告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它的基本的机理,包括国内外的一些经验,也包括存在的问题,最后是一些政策的建议。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 绿色金融CGFR

2024年1月22日 10:0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