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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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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30余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出了规定部署。日前,记者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部协同自然资源部积极指导31省(区、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30%以上,覆盖了全国所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发布关键区,90%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保护。 

  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聚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试行)》,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等七项标准规范。

  目前,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已经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上线试运行,并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库。平台正式运行后,可以及时将监测结果推送给管理人员,发挥一体化立体监测作用,成为生态环境部履行监管职能的千里眼”“顺风耳预警机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2023年3月24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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