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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破坏环境对人类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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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破坏环境对人类产生危害

 

 

2023年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等14类新污染物被列入重点管控范围,被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1.新污染物有哪些?

新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着力解决。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2.新污染物有什么危害?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来源较广泛,危害性较严重,环境风险隐蔽,治理难度较大。

3.新污染物来自哪里?

生态环境部有关专家表示,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4.我国治理新污染物要面对哪些困难?

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着力解决。

5.如何治理新污染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行动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行动方案》要求: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2025年对本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2023年3月6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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