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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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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五、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山东。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3%左右,设区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5%。

(一)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49.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海陆并进、集散并举,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强化规划布局,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和“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积极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

50.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核能开发利用。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阳、荣成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加快推进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实现由核电向“核电+”多元利用转变。推动建设国家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到2025年,全省核电在运在建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

51.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切实发挥煤电兜底保供作用,在抓好“十三五”结转大型煤电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新规划建设一批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先立后破”原则,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供应前提下,有序推进低效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优化电力结构,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备燃煤机组。“十四五”期间,建成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1000万千瓦以上,三类改造各完成10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基本替代退出。

52.分类推进燃气机组建设。统筹天然气供给、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网稳定运行,因地制宜推进重型燃气机组、分布式燃气机组、“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燃气机组价格机制,为能源供应保障和清洁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支撑。到2025年,全省在建在运燃气机组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53.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发挥储能装置的双向调节作用,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举办全球智慧能源论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推进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开展枣庄庄里、五莲街头、莱芜船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中小型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和项目储备。提升新型储能应用水平,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在大规模风光基地接入点、特高压落地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探索开展风光发电制取绿氢试点。到2025年,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在运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54.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优化省内煤炭开发布局,实施“退出东部、收缩中部、稳定西部、储备北部”煤炭开发战略,推进万福、永胜矿井建成投产,稳定省内煤炭生产供应。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绿色开采技术,加大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力度,推动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提高煤炭开发技术与装备水平。到2025年,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90%左右。

55.促进油气提质增效。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建设页岩油开发国家级示范区,推动渤海油气资源在山东登陆。以青岛港、烟台港为重点,建设一批百万吨级沿海LNG接收站,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推动中俄东线山东段、山东天然气环网等骨干管网建设,构建“一网双环”供气格局。利用油田富集风光资源和枯竭油气藏,推动油气田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100万吨、4亿立方米,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

56.强化能源跨区域合作。努力扩大“绿电入鲁”规模,加强与送端省份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不断提高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适时启动新直流输电通道研究论证工作。到2025年,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左右。

(二)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57.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稳步推进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加快构建“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确定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58.建立绿色低碳标准化创新发展机制。完善节能降碳激励约束政策,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施省级碳达峰试点,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方法及标准研究。加快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区域计量测试中心,组建山东省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制定实施全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实行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调剂。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和美海岛。支持烟台市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59.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构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资源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技术标准”四大体系。推动地质碳储调查评价,探索开展地质碳封存试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到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实现常态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60.打造碳捕集利用全链条产业示范基地。探索实施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工程,推动胜利油田百万吨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在具备条件的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探索建设大型示范项目,支持日照钢铁基地先行先试开展钢铁行业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利用废弃油田、矿井等多样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油气开采、大棚种植、冷链运输、高端化工品转化等领域应用场景。紧盯二氧化碳加氢制烯烃、芳烃等前沿技术,积极推进二氧化碳加氢制汽油示范工程。

61.开展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印发实施全省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低碳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社区和园区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打造零碳泰山、黄河零碳三角洲、长岛国际零碳岛等一批标志性零碳示范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深化青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支持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建设试点。

6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印发实施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引导企业深入执行绿色采购指南。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三)坚决守住生态安全边界

63.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学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实施陆岸河海综合保护工程,协同推进黄河三角洲湿地修复、生态补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打造沿黄生态廊道,部省共建“智慧生态黄河”平台。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创建长岛国家公园。到202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

64.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泰沂山区、昆嵛山、东平湖、南四湖、大汶河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河湖生态建设,筑牢鲁中南和鲁东地区生态屏障。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坚持“一湾一策”推进海湾综合治理,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建立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互花米草防控攻坚行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5%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6.77%以上,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

65.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东低山丘陵区荒山绿化,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为重点,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精准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守护好泰山“齐鲁绿心”,建设大汶河—黄河环泰山绿色生态长廊。防治外来物种侵害,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制定实施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封育保护行动。到2025年,全省完成精准造林30万亩、森林抚育60万亩。

(四)加快建设省级水网先导区

66.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制度,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持续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省级节水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建设海水淡化基地,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目标。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到2025年,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6%、10%,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

67.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论证实施重大引调水和重点水源工程,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研究论证。完成烟台老岚、青岛官路、临沂双堠水库建设任务,论证实施济南太平、威海长会口、临沂黄山水库,对具备条件的水库实施扩建、增容,实施一批小型水库及河道拦蓄工程。完成聊城位山等11处大型和1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德州市水系连通等区域水网工程。到2025年,新增水库库容1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1。

68.确保黄河下游长久安澜。实施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开展险工、控导改建加固及新续建工程建设,有效控制重点河段河势。实施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推动“二级悬河”和下游滩区综合提升治理,维持河口现行流路基本稳定。加强黄河口地区、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推动东平湖老湖区分区运用。加快推进徒骇河、马颊河、潍河等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涝区治理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到202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长度1829公里,5级及以上河湖堤防达标率达到77%以上。

69.提升水网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数字水利新型基础设施、水利业务支撑平台和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重点水利工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完成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系统等项目建设,实施大汶河、沂沭河流域防洪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依托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胶东调水等工程搭建重大调水数字孪生工程主框架。深入落实河湖长制监督管理,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到2025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数字化率达到85%以上,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100%。

(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70.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推进钢铁企业争创A级。建设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示范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单一低效治理设施专项排查治理。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推广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测,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有效遏制臭氧(O3)浓度上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71.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南四湖、东平湖湖泊治理示范试点,打造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升级版”,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深化污染溯源和精准治理,抓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建设一批“美丽海湾”。规范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2025年年底前,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9.9%,沿海城市行政区域内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保持负增长。布局建设北方海洋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72.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受污染耕地、矿区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全面排查、坚决防止污染项目向农村地区转移。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开展3—5个典型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

六、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到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

(一)提升济南、青岛中心城市能级

73.实施济南“强省会”战略。支持济南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支柱产业,塑优“山泉湖河城”独特风貌,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构筑联通东北亚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支点。到2025年,济南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在全省经济首位度达到16%,常住人口达到1000万。省市一体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聚焦大桥启动区,集中优势资源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绿色低碳转型、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成形起势,支持重大创新平台、产业引领项目优先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布局。

74.实施青岛“强龙头”战略。支持青岛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保护蓝绿相依、山海相融生态基底,深化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到2025年,青岛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进位争先,常住人口达到1100万。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在经略海洋、融合创新、自贸试验等领域先行示范,以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为核心,构建唐岛湾、海洋高新区、董家口新港城三大动力源。

(二)推动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特色化一体化发展

75.做强省会经济圈。深入实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以“一小时通勤圈”为半径,编制实施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优化整合产业、科教、文旅、生态资源,加快济淄、济泰同城化发展,推进济德、济聊、济滨一体化发展。支持淄博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打造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支持东营建设国家绿色循环能源石化基地,打造大江大河三角洲保护治理示范区。支持泰安建设智能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山水宜居典范城市和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德州打造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聊城打造文旅融合的江北水城,建设冀鲁豫新兴枢纽城市。支持滨州打造国家级食品、纺织轻工产业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双型”城市。到2025年,省会经济圈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万亿元以上,常住人口达到3800万左右。

76.提升胶东经济圈。深入实施胶东经济圈发展规划,出台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推进青潍日同城化和烟威同城化发展。支持烟台强化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城市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市。支持潍坊引领全国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威海建设中日韩地方合作重要支点,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精致城市。支持日照打造先进钢铁制造基地和北方能源枢纽,建设现代生态活力港城。到2025年,胶东经济圈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万亿元,常住人口达到3300万。

77.振兴鲁南经济圈。深入实施鲁南经济圈发展规划,支持枣庄、济宁、临沂、菏泽四市强化城市功能,协同联动发展,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转型发展新高地、淮河流域经济隆起带,推动鲁南经济圈振兴呈现新气象,到2025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支持鲁南经济圈深化与苏豫皖交界地区合作。支持枣庄建设国家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打造京沪廊道智能制造高地。支持济宁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打造国家创新型制造业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支持临沂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物流枢纽,打造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沂蒙样板。支持菏泽巩固“后来居上”成果,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

78.推动经济圈高效协作。健全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推进设施共联、人才共用、产业共兴、市场共建、开放共赢、生态共保、社会共治。促进济南、青岛中心城市联动发展,协同带动淄博、烟台、潍坊相向发展,打造山东半岛高质量发展轴带。培育济青科创智造廊带、沿黄文化旅游生态廊带、鲁南物流能源廊带、运河文化经济廊带。启动新一轮突破菏泽、鲁西崛起行动。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功能区和省级新区,鼓励跨市域相邻县(市、区)探索联动发展路径,支持建设济(南)临(沂)经济协作区,支持莱西—莱阳、滕州—邹城、钢城—新泰等毗邻县域打造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三)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79.加强沿黄地区交流合作。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沿黄城市群战略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原、关中等城市群协作发展,探索“共建园区”等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建设沿黄达海大通道、现代产业大走廊。发挥黄河流域“出海口”和开放门户作用,深化沿海港口与沿黄内陆港合作,完善黄河流域海关关际一体协同机制,创新“陆海联动、海铁直运”物流监管模式。发挥日照港和瓦日、新菏兖日“一港双通道”比较优势,打造黄河流域大宗商品进出海骨干通道、陆海联动转换枢纽。依托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物流运输服务一体化建设。

80.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区域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吸引集聚央企、院校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和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主动对接长三角产业和创新梯次转移布局,借力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扩大与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完善鲁港、鲁澳、鲁台合作机制,办好鲁台经贸洽谈会,推进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深化在“一带一路”建设、金融、贸易、文旅、会展、物流、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交流。

(四)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81.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以绿色化、智慧化、均衡化、双向化为引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建设,确定10个县(市)同步开展省级试点,培育一批制造、农业、商贸、文旅等特色强县。高质量建设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实施清单管理,规范发展特色小镇。

8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16个国家、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14个试点片区建设,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制度。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支持青岛、枣庄、临沂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83.实施城市风貌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合理布局蓝绿空间,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城市绿道,推进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以上。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彰显城市品牌、城市精神,提升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与管理水平,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制定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建筑全部测绘建档。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建设活力街区,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84.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行动。推动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大脑”,60%的县(市、区)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加快推进城镇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升级传统市政设施,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实施智慧社区突破行动,2025年年底前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景区、智慧商圈、智慧停车场等建设,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

七、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编制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扎实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到2025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县(市、区)达到80%以上。

(一)构建更高质量农业稳产保供体系

85.强化耕地保护与建设。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开展耕地红线守护情况季度监测,完善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管护,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盐碱地生物农业试验示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扩面提质,开展整区域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

86.持续稳定粮食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打造沿黄齐鲁粮仓。高质量建设黄淮海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推进以小麦、玉米“两主”为重点的核心保障区,以大豆、薯类“两辅”为重点的优势提升区,以水稻、杂粮等“多极”为重点的特色发展区建设。广泛开展吨粮县、吨粮市整体创建,深入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持续推进节粮减损,建设国际粮食增产减损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一批稳产高产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性保障基地,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

87.夯实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实施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进黄河流域生态农业产业带、泰沂山区特色农业产业带等建设,持续发展海洋牧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到2025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蔬菜稳定在8000万吨,水产品稳定在800万吨。

88.开展种业振兴行动。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完善种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国家东部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国家水产种质资源库山东分库和国内一流的山东南繁基地,打造济南中国北方种业之都、青岛国际种都、烟台中国北方种谷、潍坊种业“硅谷”。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种业发展水平,全面增强种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全省育种创新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培育突破性优良品种100个,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50强的种业企业达到10家。

(二)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全链条发展

89.积极培育农业全产业链。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培育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计划,培育打造10个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个百亿级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到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加工示范企业600家。

90.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品种节水、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力度,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微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打造沿黄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带。

91.全面叫响“好品山东”农产品质量品牌。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行动,扩大“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齐鲁粮油”影响力,培育10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92.搭建产业发展载体平台。实施现代农业强县激励政策,培育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强县。深入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扩面增量、提档升级,“一村一品”发展特色经济。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积极争创海洋领域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优化完善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挥技术集成平台作用。高水平建设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威海国家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区。

93.加快发展农业新型业态。规范提升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推动淘宝镇、淘宝村向电商产业集聚区发展。鼓励发展垂直农业、认养农业、生物农业、康养农业、AI农业、会展农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机、灌溉设施、渔船等装备智能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建设一批带动作用显著的智慧农业园区和基地。

(三)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94.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统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等片区化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善农村路网、供水、电网、物流、清洁取暖等设施,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9%以上。

95.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建立常态化服务管护机制。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广“鲁派”民居设计应用,打造齐鲁乡村特色风貌。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每年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

(四)促进农民农村全面发展

9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及时消除返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实现向乡村全面振兴过渡转换。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强化重点区域帮扶发展,支持滩区、湖区、库区等重点区域走出特色发展路子,做好黄河滩区迁建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97.鼓励农民创业创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用人才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发展带动能力。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做大做强。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98.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支持5个国家级、28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依法推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领域改革,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99.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丰富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头雁领航”工程和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实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管理。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方式,纵深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续一)

2023年1月16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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